哈银消费金融因未披露合作产品综合资金成本,被罚30万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公布了一则哈银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哈银消费金融”)的处罚信息表。哈银消费金融因存在信息披露机制不健全,未在借款合同中向借款人披露合作类产品的年化综合资金成本、咨询投诉渠道等信息的问题,被罚款30万元。
根据金融监管总局制定的《消费金融公司管理办法》,消费金融公司应当以显著方式向借款人告知贷款年化利率、费率、还款方式、违约责任、免责条款和投诉渠道等关键信息。

哈银消费金融自营产品包括线上产品“哈哈贷”,线下产品“开心贷”,此外与多家几家互联网平台合作了产品。
有业内人士透露,哈银消费金融面临着资产荒的困境。一方面,哈银消金除了自营做 24%以内的资产外,还对外给一些利率为 36%的助贷平台提供资金。
黑猫投诉上有用户表示从网贷平台借款,资金方是哈银消费金融除了收取利息,还被收取担保费等费用。该用户并非个例,关于到哈银消费金融相关投诉的案例达到1900多条,涉及到催收、利率高等问题。
哈银消金本次被罚的缘由,也是合作平台业务引发的问题,哈银消金未披露合作类产品年化综合资金成本。
哈银消费金融成立于2017年1月,注册资本15亿元,是全国第19家开业的持牌消金公司。目前,哈银消费金融持股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为哈尔滨银行(持股53%)、度小满(重庆)科技有限公司(持股30%)、上海斯特福德置业有限公司(持股6.33%)以及苏州同程软件有限公司(持股5%)。
哈银消费金融是一家比较典型的银行系消费金融,但股东成分中又有百度系基因的存在,因此其发展又具备了一些互联网系的特色。
近日,哈尔滨银行发布2024年上半年报,同时披露了哈银消费金融的经营情况。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6月30日,哈银消金资产总额人民币214.80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1.06亿元,增幅0.50%;贷款余额人民币204.74亿元,较上年末增加人民币2.07亿元,增幅1.02%;营业收入人民币6.90亿元,同比增加人民币1.03亿元,增幅17.55%。
哈尔滨银行财报显示,2024年上半年哈尔滨银行与哈银消金共发生授信类关联交易25笔,发生额人民币63亿元,余额人民币65.5亿元,均为同业借款业务。
哈银消费金融作为一家腰部的消费金融公司,依托哈尔滨银行的天然的资金优势,而在依靠流量平台开展助贷业务同时,更要注意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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